汤质发文:
从「抽象和归纳的区别」这个问题,谈谈「词语意义在于使用」。 @机械师 同学问了一个很有代表性的问题:如果「归纳」建立了类型化的概念,那么它和「抽象」有什么区别? 节目中,我们提到归纳的作用是:基于对特殊代表的有限观察,将特性或关系归结为类型。 抽象呢?按照汉语规范词典的说法,抽象(的作用是):从众多事物中抽取共同的、本质的特性,舍弃个别的,非本质属性。 仅看上面两个定义,你会发现归纳和抽象完全可以互换位置,并不影响最终理解。 在生活中,我可以说「归纳出一个概念/类型」,也可以说「抽象出一个概念/类型」。此时,这两个动词「所指」的范畴几乎是一样的:「从特殊中找出一般的行为」,于是我们非常好奇何会出现两个不同的「能指」(即归纳和抽象)。 当我们有意识地分析语言本身的时候,类似的问题会经常出现,前段时有人在b站后台问我,你天天看本质看本质,「本质」这个概念到底所指为何?世间有这样一种存在么? 换句话说,汤质说「发现事物背后的本质」,林朴说「发现事物背后的原理」,他们是在说同一件事吗? 这类问题,我粗略地定义为「所指范畴相似的能指符号的区别问题」。 此类问题有两种解法。 最常规解法是细抠定义,找出其中的决定性差异。 拿「本质」和「原理」举例。一般认为,「本质」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假设,它预设了现象世界背后有一个先验的、固有的、原初属性。而「原理」则是对这种原初属性和其规律的具体描述,是「原初」之「道理」。 这样,本质和原理就被区分开了,基于此,我们才能做出某种细致的话语安排,说出「本质性的原理」或是「某某原理的本质」这样的短语、句子。 但我更喜欢第二种解法:回到关系里。一个词语的意义在于使用,它的意义存在于与相邻词语的关系中。 抽象和「具象」相对而立,归纳和「演绎」相对而立,本质因「表象」而存在,原理因「现象」而存在。 从同义词中找差异很难, 在两对反义词/对立词中发现差异,则太容易了。 比如,归纳出的类型有抽象与具象之分,数字7就是最抽象的存在,白天鹅则十分具象,但它们都是归纳思维的产物,这些产物,又可以被演绎思维进一步处理。 如此,归纳和抽象的区别就一目了然了,我们可以看出,它们在词性上就完全不同,归纳是一个动词,它所指的是某种特定的思维动作;抽象更多是以形容词的方式在参与句子,是对思维产物(即概念)的修饰和描述。当它们都被做动词时,我们才会混淆它们的作用。 同理,「表象」和「现象」的意思虽然非常相似,但它们绝不是在同一语境下被使用的,当我们说「表」象时,我们的思维里充满了本质主义的哲学化预设,而说「现」象时,则用的是一种科学观察的视角。通过这个思路,我们能迅速得到和第一种解法类似的结论,事实上,第一种解法之所以能用抠出个中差别,也是因为我们不自觉地使用了第二种思路——回到语境与语用中去理解语言本身。 第二种解法有效的「原理」在于我们的语言就是如此建构起来的,语境决定语用-语用决定语义-语义构建语法-语法安排词性,这似乎是现代语言学的基本共识,它揭露了的语言的「本质」。 收起